涉多知名品牌!官方曝光:这“网红”产品存安全隐患,很多深圳人买过
由于造型炫酷、玩起来十分拉风
在深圳
电动平衡车真是越来越流行了
如今在小区、马路上甚至商场里
都不难发现有人在使用
然而
这些电动平衡车真的安全可靠吗?
上海电动平衡车抽查
近7成不合格
刺激酷炫的电动平衡车
近几年来都很热销
一边是热销,另一边却是有风险
最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有将近七成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检测的20批次样品里,将近七成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称——
记者了解到,这次抽查的20批次样品,均来自上海市的实体店和电商平台。其中,实体店抽样2批次,电商平台购样18批次。检测的15个项目中,有6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分别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
不合格的13批次样品里,不仅有“永久”“凤凰”等传统知名品牌产品,也有“嗨车族”“麦酷拉”“豹行”和“比步”等品牌产品。检测人员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超速保护项目合格与不合格的产品,在骑行过程中,感受有非常明显的差异。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袁致焕解释说——
合格的产品到限定速度的时候,会有一个很明显的翘板,就是它那个板会翘起来,会强制制动,还会有一个告警,嘀嘀的声音。
不合格的话,就是正常骑,什么反应都没有。
记者了解到,超速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两批次样品,分别标称为嗨车族牌的自平衡电动车,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平衡车。与超速保护项目一样,驻坡能力及保护,是考核电动平衡车对消费者保护功能的又一重要项目。所谓驻坡能力及保护,通俗地说,就是要求在规定的坡度上骑行电动平衡车时,随时都能停驻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钟,或者发出安全告警。
在这次检测中,包括标称为麦酷拉牌的电动平衡车,以及永康市天奔工贸有限公司和永康市九段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平衡车等三批次样品,驻坡能力及保护项目检测不合格。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安全性能,在这次抽查中,电动平衡车的使用性能问题也非常突出,检测的20批次样品里,包括知名品牌永久、凤凰等10批次抗盐雾腐蚀项目不合格,另有8批次防水性能项目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在检测过程中,有的样品多个项目都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标称为豹行牌、麦酷拉牌,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天奔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共计四批次样品,均有三个项目都存在问题。
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已近千家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电动平衡车有专门的国家标准
就是要求企业对标生产
这次抽查的不合格电动平衡车中,超过限定速度却不能发出警告、骑上斜坡却不能随时停驻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使用安全。
不合格的存在隐患,而合格的电动平衡车也让人有些不安,它不该被宣传可以作为代步工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生产电动平衡车的企业已经将近1000家,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
专业人士介绍,我国电动平衡车年产量虽然高达400万辆左右,但总体质量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现象突出,体现在价格上差异也非常明显。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价格最低的只有两三百元,最高的上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这次电动平衡车抽查结果印证了专家的观点。在抽查的20批次样品中,600元以下的10批次,仅1批次合格,合格率10%;600至1500元的6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33%;1500元以上的4批次全都合格,合格率100%。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而在深圳
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上路
则会被严惩
第八条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二)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三)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具体如何处罚呢?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
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
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但是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品牌的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却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词语,宣传产品的使用功能。
专业人士认为,商家的误导,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费者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交通事故发生。
平衡车不是“代步车”
切勿随意“上路”
其实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过消费警示——
针对这种热销产品的特殊性,能不能要求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把使用风险在显著位置以显著的方式标注出来提醒消费者,如果误导消费者就该受到严惩,因为这种误导可能以生命健康为代价。
平衡车不是“代步车”, 勿随意“上路”
平衡车不是“代步车”, 勿随意“上路”
平衡车不是“代步车”, 勿随意“上路”
重要的事情讲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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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深圳交警权威发布等
编辑:李晶